8月31日上午,长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高校食堂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会议,重点培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第12号)、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工用具、设备标识管理指南(试行)。饮食管理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管理员四人参会并接受培训。
会后,中心根据会议文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汇编》要求,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学习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调整、更新的内容,继续做好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快检制度,继续按照“明厨亮灶”及“清洁厨房”要求,加强食品加工现场规范,积极开展食堂加工用具色标管理工作。通过此次活动,不断提升两食堂各班组食品加工规范化水平,为开学及新生报到期间餐饮保障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