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能耗管控工作计划,2017年11月29日-12月3日,后勤管理处委派王昌伟副处长、山交公司能源管理中心负责人朱永协同我校能源管控协作单位盛帆蓝海公司代表孙兴国等赴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进行工作调研。此行主要内容是考察学习两所兄弟院校在“能耗定额管理”中的先进工作经验。
一、调研对象实施学校能源定额管理情况概述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大学两所高校是国内第一批实行能耗定额管理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分别于2007年制定并实施《能源管理办法》。两校均对各二级单位用能实行“挂表计量、定额管理、超额付费、节约奖励”的原则,大力推行定额用能管理,且成效显著。
1.重庆大学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在实施不断改进完善,并取得良好效果。例如:2016年度学校办公教学能耗总费用支出2700余万元;按照该校能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学校收取二级院系超定额能耗费用780余万元,弥补学校年度公共能耗支出比率约30%,有效的遏制了能耗使用中的随意性,降低了能耗浪费。
2.重庆医科大学在能耗定额管理实施过程中,由于在机构设置及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不够细致完善,目前能耗定额管理在实施中不断完善。该校将能耗使用指标是否符合管理规定,作为年终对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付诸奖罚。
二、两所高校实施“能源定额管理制度”的经验
1.完善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两所高校在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实施初期,都面临计量表(器)具覆盖面较低、能耗使用单位计量责任区分困难。为此,重庆大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大学能源使用指标定额分配及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二级单位拥有(不同类型)人员的数量、占有建筑面积分摊、不同类型建筑及学科设置调整系数”等方式,构建了一整套界定能耗责任单位、核定能耗定额的办法及细则。
2.建立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
重庆大学于2006年成立“节能监管中心”,该机构挂靠后勤处,为副处级机构。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学校的节能工作、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核定用能定额、制定节能管理办法、回收能源费用、监测能源数据、查找能源漏洞并组织维修、协调能源供应、进行节能宣传。实现了能源消耗管理、费用(收费)管控上在机构上、人员上、工作上的保障。专门的机构、专职的人员管理。
重庆医科大学是由后勤处的能源动力中心负责学校能耗设备运行工作的同时,兼职节能管控工作。
3.能耗定额管理实施手段
两所高校在实施“能耗定额管理”过程中,将能耗支出是否超出定额目标与学校各二级学院的考核挂钩。绑定能耗消费与院系、个人效益挂钩。能源消耗虽然在办学成本中不占最大比例,却是学校针对二级单位独立运行后实施考核的最基础的首要指标——首先厘清教学过程中能耗资源投入主体为学校,二级独立运行院系为能耗资源使用方,在行使独立运行的自主权的同时要对能耗资源占用、使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