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南区职工公寓转供电切换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6-05-28    编辑:陈守朝    审核人:     点击量:

关于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南区职工公寓转供电切换调整的通知

 

各用电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电网对长清校区南区职工公寓配电改造项目的进展,预计2026年6月中下旬完成用电调整,改造完成之日电路切换完毕后,山东交通学院在南区职工公寓区域不再向任何用电单位提供转供电服务,南区职工公寓表具拆除后原商业用电单位剩余的费用计入在山东交通学院其他区域的转供电费用。

改造完成后,各商业用电单位在南区职工公寓的相关区域设备用电需与南区职工公寓实际供电单位(国家电网长清分公司)进行协商,相关工作请提前接洽准备。

 

 

山东交通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6年5月28日    

顶部】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后勤管理处
联系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