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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食堂被授予“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时间:2015-12-25 点击量:
我校食堂被授予“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日前,《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第一批示范街区、示范食堂和示范店名单的通知》(鲁食安办发〔2015〕12号),公布了“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示范食堂、示范店名单,山东交通学院食堂名列其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为我校食堂颁发了“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单位”匾牌。
示范单位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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