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校医院发布学校消毒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0-03-11    编辑:    审核人:     点击量:

     3月10日,根据《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和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校医院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消毒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共分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常用消毒液及配制、公共物品预防性消毒、师生手的消毒四部分。

    

意见指出预防性消毒的基本要求:1.加强健康教育。可利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消毒知识,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2.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清洁,必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可采用消毒方法。3.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使用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4.教师与学生均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饭前、便后、接触口、鼻、眼前后与污染物品后应用流动水肥皂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在打喷嚏与咳嗽时应捂住口鼻等。5.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对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场所与接触过的物品,要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

顶部】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后勤管理处
联系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