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为精确反映我校大气排放各项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2020年11月23日和12月24日,能源管理中心邀请第三方合同单位—山东汉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长清校区大气及环境排放进行了两次例行检测。
此项检测类目包括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噪声、污水处理等,利用手工和自动检测方法以及专业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其中,无组织废气与噪声分别设置4个检测点位进行抽样检测,因影响此检测准确性的因素多且复杂,需对影响质量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检测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先进的检测仪器以及技术手段,实现了精密性、准确性、代表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目标要求。检测类目样品按照检测依据及专业分析方法要求进行了提取,检测结果反馈,各项指标均在检出限内。12月7日,我校完成自行监测平台数据填报并公开。
据悉,按照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供暖季期间共需进行三次该类排放检测。
(文/冯茹 图/张国生 编辑/陈守朝王凯 审核/尹卿)